在公积金惠民新政出台后,许多市民朋友在贷款购房首付时,都会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不少想要购房的朋友都比较关心一个问题,那就是个人征信记录是否会影响公积金的申贷呢?小编提醒各位借款人,公积金贷款的审查流程比较严格,如果申贷人的信用征信有不良记录,将会影响申贷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个人征信记录是否会影响公积金的申贷?
市民朋友们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一定要确保个人的征信记录良好。对于借款人的个人信用状况认定标准,国家也早已给出明确的政策规定:
(1)近两年出现的逾期记录累计超过3次但未超过6次的,属于购买首套住房,或属于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属于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2)近五年出现过连续3期或累计超过6次逾期记录的,属于购买首套住房,或属于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相应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属于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3)近两年出现超过连续3期或累计6次逾期记录的,属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属于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
(4)借款人同时有多种逾期记录的,以情况最严重的为认定标准。
(5)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认定,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相关事项的通知》。
(6)通过核实借款申请人银行流水明细,确属信用卡年费的逾期记录,可不纳入逾期期数计算。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的,并且属于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根据国家《担保法》中的规定,在房产没有办理完抵押手续前,保证金由开放商为贷款者担保并且缴纳,待借贷人抵押手续办理完毕、撤销保证后,该款项一并退还给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