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是什么?有哪些投资方式?
一、家族信托简介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最早出现在长达25年经济繁荣期(1982年到2007年,被称为美国第二个镀金年代)后的美国。家族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家族信托能够更好地帮助高净值人群规划“财富传承”,也逐渐被中国富豪认可。
二、投资方式
家族信托的投资方式主要有三种:
1. 直接投资模式
直接进行股票,股权私募,房地产和能源的投资。优势是可以直接控制。缺点是资产配置单一,风险集中。
2. 大学基金模式
按照大学基金模式的全球,全资产配置的间接投资,即基金投资:大多数家族基金都采用这种方式。大学基金模式经过市场检验能够取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3. 混合模式
同时进行直接和间接投资,一般是资产规模较大的家族基金采用,包括上面讲过的索罗斯家族,还有比尔盖茨家族,麦克戴尔家族等。优势是兼顾风险和回报。缺点是团队的成本很高。
三、历史起源
家族财富传承一直是个世界性的难题,也是富豪们永远关心的话题。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造就了一大批家族富豪,然而其辛苦创业而来的商业帝国以及点滴积累下的家族财富,很多都没能逃过“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反观欧美国家,众多耳熟能详的家族如洛克菲勒家族、肯尼迪家族,都已借道家族信托、家族基金会的财富传承机家族信托制,成就了家族财富的基业常青。
家族信托的雏形可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公元前510年-公元前476年)。当时《罗马法》将外来人、解放自由人排斥于遗产继承权之外。为避开这样的规定,罗马人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移交给其信任的第三人,要求为其妻子或子女利益而代行对遗产的管理和处分,从而在实际上实现遗产继承权。
在美国,家族信托由来已久,最初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即镀金年代(GILDed AGE)来临之初由一些富裕家庭创造的。早期的家族信托受相同的法律法规监管,设立家族信托方式较为单一。
在经历了长达25年的经济繁荣时期后(被称为美国的第二个镀金年代),许多州的法律也变得更灵活,设立和运营家族信托也变得更加容易――富人因此更容易实现其财富规划和传承的目标。在中国香港及欧美发达地区,以个人名义设立的信托占据信托市场的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