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出于管理或增值的目的,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及地面固定物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来说投资者投资不动产信托具有什么优势呢?
不动产信托的优势有以下几种:
1、财产属性。
不动产信托是指以土地及地面固定物为信托财产的信托产品。
2、融资功能。
在不动产信托合同约定的框架内,受托人可以协助委托人以产权抵押方式融通资金,在不影响信托财产原用途的前提下,产生附加价值。
3、产权明晰。
在信托期间,不动产的名义所有权归信托公司所有。因此,设立不动产信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或信托登记手续。
4、目的多样。
委托人可以为保管财产的目的、销售房地产的目的设立信托,亦可以为通过不动产的出售、出租及各种运用而增值的目的设立信托。
5、方式灵活。
信托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设立信托。信托目的及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由信托合同或信托文件确定。
6、具有一定流动性。
在不动产信托中,委托人交由信托的财产其初始状况为实物形态的不动产。但在信托终止时,可能信托财产会以货币、证券等形态出现,具体情况以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