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人或佣金经纪人,是在证券市场上专门进行代客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媒介收取佣金的证券商。
证券经纪商的行为规范主要有:
(1)经营范围主要限于在交易市场上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如要经营自营买卖、承销业务、投资咨询等其他业务,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2)必须按实收资本的一定百分比缴存营业保证金;
(3)代客买卖证券,首先必须签订买卖证券委托契约,并对委托人一切委托事宜有严守秘密的义务;
(4)未经客户委托,不得代客户买卖;
(5)代客户买卖应坚持公平交易原则,禁止任何欺诈不法行为,不得做欺诈性的推销牟利,在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时,不得利用客户的帐户做不必要的反复买卖,从中赚取佣金;
(6)交易时必须经过竞价程序,不得直接用一买一卖抵销的方式来进行交易;
(7)如果兼做自营商,在买卖证券时,要表明该交易是自营买卖还是代客买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