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相比于银行借贷操作上方便、流程简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双方达成协议,签定合法借条。银行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银行发起借贷信息,银行通过对个人或是企业资料信息进行审核。
民间借贷的客观需求也给银行提供了一定机遇,关键是善用银行的信用保障功能弥补民间借贷的信用制约不足问题。特别是当民间借贷从熟人社会内部交易走向P2P这样的陌生人间的交易时,更为银行通过中间业务增进交易对手间的信任度打开了空间。
民间借贷似乎正在被妖魔化。因为“跑路潮”里的大小企业家几乎无一例外中了民间借贷的魔咒,被民间借贷所困。而对于银行来说,由于事前难以做到有效防范,所以一旦发现客户卷入了民间借贷,基本与重大损失相距不远.
民间借贷不能借了不还。搞民间借贷的人往往有种投机心理:民间借贷不是不能放高利贷吗,我就先用高利息引你上勾,到时我就不还,告到法院也不能奈我何。这是一种典型的对民间借贷法律后果的重大误解。所谓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是说这种高息不用付了,并不意味着人家的本金也白白送给你。
具体来说,当个人借给你钱并约定利息超过央行基准利率的4倍时,法院会保护本金和4倍利率,多出的则不受保护;当企业借给你钱并约定利率时,借贷合同无效,应返还本金,融资人负有不当得利之责。当然如果整个借贷就是为了违法犯罪,如走私或贩卖毒品,本金一般不用还给出借人,因为这类资金通常会被罚没。
针对民间借贷的一些法律法规,很多人从中钻漏洞来逃脱法律的职责。大家应该正确的理解民间借贷,它从一定意义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在需求上也给银行带来了一定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