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为全省小贷公司资本金来源集体松绑,是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利用未分配利润发放贷款,增加可用资金,提高经营效益,更好地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
昨日,广东省金融办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利用未分配利润发放贷款的试行办法》(粤金[2014]7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小贷公司利用未分配利润放贷,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
接近金融办的相关人士指出,一直以来,小贷公司可放贷资金与资本金严格控制在1:1的范围,此举将为小贷公司的放贷资金来源松绑,一定程度上突破了资本金限制,至少可释放省内小贷公司10%以上的资金体量。
试行办法规定,申请利用未分配利润发放贷款的小贷公司首先要具备以下五个条件:成立满一年、经营规范;最近6个月月末平均贷款余额不低于可贷资金的90%;上一个季度末的未分配利润不低于200万元;上一个季度末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不良贷款率低于5%;在非现场监管系统中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填报数据。条件满足后可向所在地金融部门提交申请,并开设专门账户用于未分配利润发放贷款。
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联合创始人熊万高分析,政策出台对于小贷公司是重大利好,一方面,变相提高放贷资本金,提高资本使用率;另一方面,小贷公司利润分配税负很重,股东往往更愿意把利润投入到经营中,以经营形式消化。
事实上,在省金融办为全省小贷公司资本金来源集体松绑之前,已率先在佛山顺德区进行了试点。一位小贷公司的负责人指出,之前监管态度谨慎的原因是,难以界定这笔钱是否真正来自于未分配利润,尤其恐被非法集资钻空子。对此,试行办法第三条特别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每半年聘请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上年度或半年度经营情况开展审计,证明未分配利润的真实性。
“全省小贷公司354家(除深圳外),注册资金600多亿元,按照资本回报率10%计算,松绑的资金体量约60亿元,这部分资金有望转变为放贷资本”,熊万高指出此举是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利用未分配利润发放贷款,增加可用资金,提高经营效益,更好地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