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广泛存在的融资方式,其既有灵活、快捷、简便的优势,又容易发生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行为,引发金融风险。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
1、约定的利息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当前,部分公民以高出银行利率数倍的利率向公众发放借款(俗称高利贷),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和纠纷。不少疑似高利贷的案件在证据形式上一般都披着合法的外衣,借条内容上体现不出利息或“高利贷”的痕迹,从书面证据上难以察觉。
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约定利率如超过借贷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2、学会区分“借条”、“欠条”和“收条”
“欠条”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但不能证明此种法律关系必然是借贷关系,比如买卖合同中的买方因赊欠货款也会出具“欠条”。“收条”本质上不是债权关系的凭证,即出借人不能依据借款人出具的“收条”证明其债权。
3、慎重为他人借款或担保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即已成立。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所以,切莫忽视他人的还款能力和自己的还款责任,草率为他人借款或是提供担保。
4、非法借贷、非法债务不予保护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仍向其出借款项的,属于违法借贷,该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5、超过诉讼时效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不予保护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
如果借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约定还款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上述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且借款人以此抗辩的,法院就会判决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出借人的债权就无法得到司法保护。
6、债主死亡,债权债务均归继承人
债权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债权。债务人死亡的,其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总之,正确认识民间借贷风险,防范风险才是最关键的,除此之外,大家还有多学习有关民间借贷的知识,以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