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5年1月1日,西安将试运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这意味着“公积金+商业”贷款模式成为现实。该模式推出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反响热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量明显上升。
公积金贷款咨询量上升
12月24日,西安在西北各省市中率先推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这意味着以后购房者可以选择“公积金+商业”的贷款模式。“组合贷”一经推出,即引来市民热烈反响。
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12329处了解到,不少市民得知公积金“组合贷”的消息后,纷纷打进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建行南大街支行一位工作人员分析,政策实施后将对购房者节约资金有一定的帮助。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从银行层面来说,实施“组合贷”后并不会带来什么影响。因为市场份额在那放着,每一项金融政策和每一个金融产品并不会覆盖全部的市场客群。而且,并不是所有的购房者都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兴业银行西长安街支行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组合贷”实施后,能帮助金融机构进一步把握购房者资金情况、把控金融风险。
今后公积金贷款利用率将更高
12月26日,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西安市“组合贷”将从元旦后试运行,申请“组合贷”的楼盘,应经过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试运行期为建设银行)同时审批准入。据悉,组合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即首付最低3成)。
“组合贷对贷款额度较高的客户非常有杀伤力。”金泰新理城策划经理潘世和表示,此前就碰到过有购房者因为看上的房型较大、贷款额度较高而放弃公积金贷款的情形。“组合贷”推出以后,恰恰满足了这类需求。中铁缤纷新城策划经理说,“组合贷”比较灵活,而且也不限制面积,预计刚需、改善型置业者都会有较大的释放。万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万科旗下的各项目中,公积金贷款客户的数量还不及商业贷款客户,“组合贷”实施以后,这一比例肯定会增加,公积金贷款的利用率也会更高。
有业内人士提出,“组合贷”的审批,需要公积金管理机构和银行分别办理,对放款时间会不会造成影响?对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贷款的各项资料齐全以后,将分别按照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各自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过程中,将尽量协调各方简化流程来节省时间。按正常估算,每个申请的审批大约在1个月即可完成。
市民建议自由选择提前还款部分
据了解,实施“组合贷”后,购房者如果想提前还贷,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半年后即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组合贷款。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组合贷款的,公积金、商业贷款部分按贷款比例分别偿还,再按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贷款期限重新计算每月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提起还贷,家住城南曲江6号的薛小楠认为,实施“组合贷”后对购房者节省资金、减少还款压力确实有帮助。但在提前还款方面,如果能自由选择就更好了。对此,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李德军律师指出,如果要办理提前还贷,先还商贷还是先还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本息,要看合同中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另外还应参考公积金主管部门的规定。
十问十答告诉你 西安“组合贷”这样办理
问题1:组合贷款对申请者有什么要求?
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应为同一人,申请组合贷款时不应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问题2:组合贷款能贷多少钱?
组合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即首付最低3成),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部分,不得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即70万元)。
至于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商贷所占的比例,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的具体缴存、还款能力等情况来核定(其中,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月偿还贷款本息额总和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比如一套房产共需要贷款60万元,经核算审批后,公积金可贷额度30万元,则剩余部分办理商业贷款。
问题3:贷款期间如果利率调整了咋办?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利率,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比如降息或升息),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问题4:会出现两部分贷款年限不同的情形吗?
不会。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相同,起止日期一致,还款方式相同。
也就是说,组合贷款的期限最长为30年。个人具体以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的《西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合同》期限为准。
原则上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问题5:组合贷对楼盘有无要求?
申请组合贷款的楼盘,必须是经过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同时审批准入,并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新建商品房项目。
目前,西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在建行陕西省分行试运行。也就是说,申请楼盘的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合作银行都应当是建设银行,并满足公积金中心及银行的审批准入条件,即可办理组合贷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试点情况,组合贷未来或逐步在更多银行推出。
问题6:贷款资格和额度由谁审批?
分别审批。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组合贷款申请后,由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进行审查。由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贷款材料、抵押物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
问题7:公积金、商贷合同需要分别签订吗?
不需要分别签订。对符合组合贷款条件者,由受委托银行经办人员指导借款人填写组合贷款的相关资料,并签订《西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问题8:组合贷能不能提前还款?
可以,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半年后即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组合贷款。
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组合贷款的,公积金、商业贷款部分按贷款比例分别偿还,再按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贷款期限重新计算每月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问题9:办理组合贷款具体如何还款?
基本和传统贷款的还款模式一致。借款人在银行开设一个用于偿还组合贷款的还款账户,按照《西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每月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本息部分即可,由组合贷款的合作银行分别扣除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
问题10:组合贷款是否支持二手房办理?
二手房如需办理组合贷款,需要先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如审批通过,且满足受委托银行为建设银行(试运行期间)的条件,则可以正常办理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