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自2014年12月5日起,停止办理贷款卡发放和年审工作,人民银行也不再对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是否查验借款人贷款卡事项进行检查。此举意味着已经运行23年的贷款卡制度正式废止,“贷款卡”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从重庆某银行资深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贷款卡最初名为贷款证,由央行深圳中心支行1991年4月创新设立。是为了控制银行贷款风险、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帮助银行控制风险的一项创新。贷款卡相当于企业的“信用身份证”是中国企业要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前必须提前办理的东西。“商业银行在向企业发放贷款前必须查验贷款卡。办理该卡需要企业填报各种详细信息,由商业银行初审后,再由银行送报央行审核,卡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都需要年审。”该人士说。
“从贷款卡制度的出台到征信系统的不断发展,已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光景,它见证了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的点点滴滴。但是,随着近年来征信系统逐步完善,银行风控体系逐步健全后,央行和银行收集企业信用信息的渠道变得更加宽广,加之近年来各种征信公司的成立让贷款卡收集信息的作用越来越弱,因此它退出历史的舞台也是大势所趋。”该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