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担保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在概述借贷关系法律风险防范时,提到过:“在签订借贷合同的同时,出借人应当争取取得借款人的其他财产的抵押权或者他人的财产保证或抵押,以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当然是否能够争取到担保,是由双方的强弱关系决定的,并非每一笔借款,权利人都能够取得足额的担保,但从债权人预防风险的角度讲,能够取得担保,就多了一份实现权力的保障。”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那么民民间借款担保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请看下文。
1、明确担保的性质:
即明确是上述保证、抵押、质押中的哪一种,因为不同的担保形式其生效方式、效力强弱、实现方式都有所不同。
2、明确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与主借款合同相对应,是针对某一个借款合同债权的担保,还是针对一段时间内某几个借款合同债权的担保,因为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可能会因为主合同的效力瑕疵导致担保合同的效力出现瑕疵,所以明确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使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对应起来,能够减少在出现纠纷时,合同效力认定和担保的债权数额认定上的麻烦。
3、明确担保的范围:
此担保的范围与2中担保的债权数额略有不同,因为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时,必然会出现一些必要的费用,甚至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的产生,都可以约定在担保范围之内,所以明确担保范围,尽量将可能出现的合理合法的损失都约定在担保的范围之内,最大程度地实现担保的作用,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以上就是关于民间借款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有民间借贷业务需要签订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的时候,不妨提前看看上文,希望上文能给你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