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有哪些?好朋友之间互相借钱周转是一种非常正常的事情,不过要是遇到自己有急用时朋友又无法偿还的情况就麻烦了。由于相互之间没有约定,既拿不回本金,利息就更不用提。遇到这种情况,是不是就束手无策了呢?不是。无息的民间借贷并非所有的都是“无息”,假如 说借款人迟延还款或者经催告后还是要迟延还款,在这种情况之下,借款人一般情况之下就需要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这一点是尤其需要注意的。
此外,依照法律规定,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是不允许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超过部分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的,是无效的。
建立借贷关系的时候,是不是签订借款合同就完全可以保证万无一失呢?当然也不 是。只签订借款合同还不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 自出借人(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能够生效。完整的民间借贷关系至少包括以下两个要素,首 先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表明双方之间达成了借款的的意向;其次,出借人将借款 真正的提供给借款人,由借款人真正的接受。能够证明出借人提供了借款的证据有银行转帐 或者借款人亲笔书写的诸如“收条”、“欠条”、“收据”之类的收款凭证。
不论采取哪一种民间借贷形式,都必须将借贷双方的借款意向和借款人已经收到借 款事实这两个方面要素通过书面形式体现出来,以免发生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