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潍坊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过引导多渠道就业、引领创业、提升技能等多方面,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部分考录职位
降低学历门槛 取消专业要求
《通知》表示,将继续统筹实施选调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通过延长服务期限、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比例、考核聘用等方式,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留在基层就业。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中定向考录县级及以下公务员的力度加大,镇级机关定向考录职位学历门槛降低,取消专业要求,放宽报考条件。
各县市区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不低于当年服务基层期满人数30%的比例确定定向招聘岗位,用于招聘基层服务期满大学生,或对基层服务期满大学生实行加分政策。
鼓励企业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各项补贴、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严禁违反国家规定对民族、性别、院校等进行限制。消除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的制度性障碍,放开落户限制。
扶持引领创业
大学生创业孵化面积扩容
《通知》表示,2014年至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这里的所说的“大学生”包括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期内的毕业生。确保毕业生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参与率不低于5%。对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型企业,落实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最高额度20万元、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财政不予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全市年内扩大大学生创业孵化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建立推动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的扶持机制,依托各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并引进各类中介机构,特别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关系的优质中介服务机构,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项目推介评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小额担保贷款及其他融资支持、就业保障、法律维权、人事代理、人力资源外包、财会记账、职业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利用新媒体
主动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
进一步完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功能,把回生源地毕业生实名登记落到实处,实现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动态跟踪管理服务。
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摸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求职、落户、档案代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搭建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岗位信息和就业创业服务的新通道,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利用全省统一的毕业生就业服务微信平台,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动服务模式,打通毕业生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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