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14户低收入困难家庭 获公积金贷款贴息5万余元
为进一步支持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探索公积金制度改革。今年4月,连云港正式出台《连云港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暂行办法》,通过低收入家庭申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等程序,目前已有14个低收入困难家庭获得公积金贷款贴息。
台北盐场职工王永芹几年前购买了一小居室住宅,因为夫妇二人均患病,房贷压力较大,目前贷款还有10万多元。得知低收入家庭可申报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后,王永芹进行了申报,今年9月初,成功获得2013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贴补5000元,缓解了生活压力。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李西霞介绍,根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申请人申请、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会审,以及中心内部网站公示等相关程序后,中心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低收入困难家庭首次将贷款贴息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借款人指定的有效银行借记卡内。截至目前,已享受贴息人数为14人,贴息金额51915.55元,其中单笔最高贴息金额为5000元。
据了解,公积金贷款贴息对象为在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借款人。除此之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借款人家庭经民政局上年度认定,享受连云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经总工会上年度认定为特困职工;二是借款人贷款购买房屋属144平方米以内(含)普通自住住房;三是借款人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逾期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行为。
李西霞表示,贴息是对上年度已付利息进行贴补,若上年没有低保及特困证是不贴息的。需要提醒的是,今年符合条件的明年才能申报公积金贷款贴息。每年二季度集中受理上一年度贴息申请,三季度经审批通过后统一发放上一年度贴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