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能为个人借款吗?
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最高《关于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第60条的,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提供的,合同无效。”
二.公司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处理
公司提供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公司虽免除了连带清偿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我国《法》第5条第2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人、债权人有的,应当根据其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按《法》的相关司释,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的,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被认定无效后,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民间借贷中公司能给个人可以吗?
依照最高的司释:民间借贷是指之间、与法人之间、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真实,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发生的相应有效,民间借贷......
四、什么是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的特征1.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人。2.人取得利益与人遭受损害。
民间借贷分为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及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出借人的资金必须属于其的自有资金,在借款给他人时要注意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另外,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发放贷款的,借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