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买房,缴公积金有用吗?根据统计,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中,9%的贷款人使用了约80%的公积金余额,而大约有80%的缴存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近日,市政协常委曹志伟透露,他在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的沟通交流中建议,允许直接用住房公积金抵扣房租、承租集体宿舍,甚至可以用来看病和交物管费等。
建议一
全市统一缴存比例8%
今年广州市两会上,市政协常委曹志伟曾提交了一份《关于改革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对此,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予以积极回应。
“目前我们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均衡,会造成‘劫贫济富’。”曹志伟介绍,从缴存基数及比例来看,不同单位存在较大差距,如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大多为12%至20%,民企却多为5%至8%。曹志伟建议:“广州市可以在5%至12%的比例上取8%这一中间值。”
此外,曹志伟还建议将全国600多个公积金系统联网统一,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在广州缴公积金的积极性。
对此,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回应称这些现象确实存在,也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平,“可研究”,并向上汇报。
建议二
公积金可抵扣房租
曹志伟提出,公积金的定位应做出相应改变,如针对中低收入阶层,应转为支持租房。即对于低收入人群如操作工人、保安等,允许他们直接用住房公积金来抵扣房租。
在职工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单位可以直接集体代为办理、提取或用来承租集体宿舍。也可大胆尝试将住房公积金转变为免税工资,每月随工资直接发放给职工,既保留了其免税的福利,又能让员工切实地享受住房公积金所带来的好处。
对于这一建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亦认为“可以研究”,曹志伟则希望能在即将出台的新政中有所体现。
建议三
“贷了不交”可收回贷款
在新政征求意见时,“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二次贷款”的条例曾引起广泛争议,不少想要改善住房条件的人群可能受到影响。
对此,曹志伟称,根据统计,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中,9%的贷款人使用了约80%的公积金余额,而大约有80%的缴存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积金。对此,曹志伟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意见基本一致,就是应该适当限制二次贷款提取的人群,从而降低未使用过公积金人群的门槛,确保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至于新政中为何规定职工要缴存够一定年限才给贷款,曹志伟称,是因为现在“贷了不交”现象陆续增多,“有职工交了一年公积金,拿到贷款第二个月就不再交了,那我建议收回其贷款”。
建议四
可用来支付物管费
新政的“严格”,是否会导致很多低收入群体更加难以享受到公积金的好处?曹志伟直言,他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认真讨论过,建议将公积金当作救治重大疾病的“救命钱”,对方称,在有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可以特殊审批。“很人性化。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曹志伟说。
此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设想,将支付物业管理费也列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途范围内,此举将对低收入家庭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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