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码房贷推高楼市杠杆 高杠杆聚集高风险
据小编了解,随着楼市持续火爆,一些购房者加杠杆“花样百出”,在其背后,银行资金成为重要推手。近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致电多家银行,发现“暗度陈仓”现象依然存在——表面以住房抵押形式为用户提供消费贷、信用贷、经营贷,实则高额贷款流入了房地产。个别银行甚至牵手赎楼公司,想办法帮助投资者填补首套房贷款“缺口”,赎出房产证后再度抵押套现,增值部分用于再度购买房产。分析人士指出,这部分资金的推波助澜正加速催生房地产泡沫,一旦楼市逆转,银行资金安全将面临挑战。
住房抵押消费贷流入楼市
前不久,华南地区某股份制银行发布的一则广告引起广泛关注。广告明确表示该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可以二押,即目前房子即便还在按揭,也可贷出升值的部分。虽然银行官方宣称,此类贷款资金仅可作为生意经营、消费等使用,严禁用于房产资金垫付,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实际情况与官方说法存在较大出入。
调查中,记者对上述银行客户经理明确表示,几年前通过按揭在该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目前房屋市值已经翻倍,希望通过加按套现支付另一套房子的首付。在得知贷款目的是付另一套房子首付后,该客户经理仍然表示可贷出其中升值部分。即以经营贷名目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评估净值的七成,若以房子目前市值500万元计算,减去此前欠下的一百多万贷款最高可套现两百万元左右。该客户经理称,经营贷原则上不能用于购房,实际上由于银行难以监控贷款流向,这种做法一般不会出现问题,为以防万一,贷出去的钱最好转到非本人账户使用。
不过,该银行官方回应称,“对相关信用贷款本行有严格的审批和风控流程,并严控贷款流向,禁止用于支付购房首付等国家禁止的用途。如有存在员工违规向客户承诺的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随后,记者又致电另一家上市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在该行做按揭,部分网点可做二押,以消费贷形式贷出,最高额度为评估净值的七成,最长还款年限为十年,年利率为6.9%。该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贷一般用于购买大额消费品,原则上不用于房产资金垫付,“但钱到你手上,怎么花就是你的事,银行也管不着”。
如果说默许信用贷款流入房地产尚属“初级版”,那么另外一些银行携手贷款公司套现则是“进阶版”。
同样对于记者提出的二押需求,另一家总部位于北京的股份制银行的某客户经理直接给出解决方案:如果有稳定工作,可在该行以消费贷形式贷款,最高额度为评估净值的6.5成;如果采用等额本金付款,最长年限为15年,年利率7.3%。但前提是,购房人需先跟贷款公司借钱把原先的住房贷款还了,拿到房产证再抵押才能获得该行贷款。该客户经理还表示,如果没有足够的钱还贷款,其可代为介绍贷款公司。这一做法,同样得到另一家总部位于华南的股份制银行客户经理大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