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析 如何有效防范
1.强化贷前调查评估
与发放房地产等 不动产抵押贷款相比,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贷前调查涉及面较广、调查任务繁重。
商业银行不仅要调查贷款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信状况,还要核查应收账款债务人的 资信与实力;不仅要核实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审核应收账款能否转让和质押,还要审视合同价款是否正常与合理,以确保应收账款出质价格未被虚高;不仅要了解出 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还要关注出质人对销售、资金回笼的管理措施以及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债权管理水平。
2.选择合格的应收账款
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已发出并由购买方验收合格;购买方资金实力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购买方确认应收账 款的具体金额并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的指定专用账户付款;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等。
应当注意,下列应收账款不 能用于设立质押,需从应收账款总量中剔除:
一、是对冲账款,即贷款企业同时欠应收账款债务人的钱;
二、是账龄超过90天的应收账款;
三、是信用质量较差的应收账 款债务人的全部应收账款;
四、是有瑕疵的应收账款;
五、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或限制)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比如医院、学校、公园等带有公益性质的民事主体 基于公益而产生的收费权,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收益金等不宜质押。
3.合理确定贷款质押率
贷款质押率是指贷款额与质押物价值的比率。
应收账款的贷款质押率通常取决于应收账款的质量,一般应为60%~80%。
而应收账款质量又主要取决于应收账款债务人(欠款企业)的信用等级,债务人财务稳健、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质押率高,反之则低。
同时,确定贷款质押率还要考虑应收账款的集中度,集中度越高,应收账款的质量越差、风险越大。
对集中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贷款时,质押率不得超过20%,即贷款额不能超过应收账款的20%。
4.在贷款合同、质押合同中约定严密的风险防范措施
需要约定的主要条款包括:
一、是出质人不得有转让、放弃权利等行为,否则贷款银行有权予以撤销或可提前清偿债务及行使质权;
二、是出质人要书面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并取得债务人向贷款银行的书面承诺函,表明:应收账款真实,债务人在出质期间不会有损害质 权的恶意行为,不得向出质人清偿,但可向贷款银行直接清偿,或予以提存,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出质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损害的,贷款银行有权代出质人行使,或贷款银行有权提前要求清偿债务或行使质权;
四、是明确提前清偿债务或行使质权的其他情形,如放弃权利、合同被解除、撤销或变更、 权利管理水平恶化和财务可能恶化等。
5.重视对应收账款的贷后管理
要及时设立应收账款质押专用账户,以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回笼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回笼资金挪作他用。
在主债务到期未获清偿的情况下,应尽快与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协商,尽早采取行动以实现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