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作为我国经济重要力量的中小微企业所受冲击较为严重,部分地区和城市的企业高管集中出逃及区域内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担保链断裂引起连锁反应,这些新情况和问题的出现,对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尤其是抗风险能力低的小微企业贷款产生较大的影响。如何有效防范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切实做好保全工作,是银行当前的重要课题。
提前谋划 未雨绸缪
目前,为防范风险,各类小微企业贷款皆建立在严格调查、优中选优的基础上,贷款期限较短,且采取了必要的缓释措施,如:土地、办公楼、厂房抵押,实际控制人或经营人的自然人保证,个人住房抵押等。但是,小微企业贷款依然存在两大难题,一是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犹如小舟荡漾,随时有被风浪吞没的危险;二是追索困难,一旦小微企业出现财务恶化、经营停顿,要去处置抵押物,追索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难度都非常大,且保证人财产具有隐蔽性,真要追索保证人的资产来偿还贷款,难度很大。
所以,要提前谋划小微企业贷款保全措施,针对小微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控制人、保证人的收入来源,进行缜密的调查,提前掌握情况。这就要求相关经办人员在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中要高度负责,时刻明晰客户资金情况,尽可能全面掌握客户账户开户情况及资金流动情况;同时,要加强小微企业资产保全业务基础管理建设,建立制度平台,研究开发信息管理平台,打造资源服务平台,提升小微企业贷款经营处置能力,强化小微企业保全岗位设置,有条件的可设置保全中心,实行专岗专门管理,专职人员不仅要通晓信贷业务,而且要熟知担保法、民法、经济法等法律,及时处置小微企业异常情况,在出现对贷款安全性存在潜在危害的事项时,能够及时、有效、合法地采取保全措施。
目标明确 方法得当
保全小企业贷款的基本目标是确保信贷资金的最终顺利回收,使信贷资产不受损失。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一般针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不易移动的财产;扣押则是异地扣留;而冻结则一般针对银行存款或者股票等有价证券。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有:
1.保存价款,即如果查封、扣押的财产不易长期保存或者保存所需成本过高,则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2.扣押房屋、车辆等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
3.人民法院可以保全抵押物、留置物,但是,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这是因为当事人以其财产设立抵押、留置属于民事担保行为,而财产保全属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虽然人民法院可以对存在抵押、留置担保形式的财产进一步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但是,这一司法行为并不能否定民事抵押、留置行为的法律效力,因此,抵押权人、留置权人仍然有优先受偿权。
4.保全第三人财产。即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措施有效 兼顾和谐
对于目前正常的小企业贷款,一旦发现有损失风险的潜在因素,就必须高度重视,要针对每一个因素和环节,展开深入调查,采取有效的保全措施。
对于抵押贷款,要及时对抵押物进行保全;对于保证贷款,要依法对保证人进行催收,督促其履行保证责任;对于部分小额的由企业主个人保证的贷款,要对贷前客户提供的资产情况进行再次落实、调查,做到“三看”,看资产所有人是否变化,看资金账户是否变化,看家庭成员工作、住址是否变化。如果有变化,就要果断采取措施,落实诉前保全。一旦采取保全措施,就要涉及法律,加上小微企业的经营情况复杂多变,而且,即使企业倒闭,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资产或其他经营实体的资金还可归还贷款;同时,多方融资,也能解企业燃眉之急,在保全之前,要和谐处置。所以,调查了解企业和控制人是否真正难以归还贷款是一切的关键。所以一定要做好保全之前的企业调查。既要关注企业的情况,还要关注其上下游客户的情况,尤其是其与上下游客户资金的结算情况。目前,由于小企业贷款的资金走向受到监控,要将资金汇入企业作为首要关注对象,并结合其外围因素,展开详细调查了解。
在调查了解阶段,要走访客户高管、财务人员。询问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了解家庭情况,了解之时,要密切关注询问对象的答复重点,如果对于一些敏感问题避而不谈,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之后,如果涉及企业生产或资金,就要高度重视。要走访企业员工,因为企业员工与企业在关系上是雇佣关系,更能从侧面反映出企业的情况,员工忠诚企业,说明企业文化做得好,凝聚了人心,如果企业在劳资、文化等方面欠缺,必然导致员工心猿意马,言谈举止就会流露出对企业的意见,如果走访的员工反映较为一致,就可以直接判断企业情况,再和贷前调查的情况相比照,即可判断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于已经存在风险,或存在潜在风险的企业,就必须及时采取贷款保全。
要采取强有力的执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追加,借款人、担保人为实际控制人,追加借款人的有效资产作抵押,落实互保、无效抵押变有效抵押担保的实际控制人,将其个人财产追加进去,完善贷款手续;要优化信贷担保方式,加强有效抵押力度。依法收贷要有重点、有目标地选择有还款能力、诉讼、执行收效好的债务人为起诉对象,并进行分析,估算每笔贷款代理费、诉讼费、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出,预计实际能收回的贷款本息,权衡利弊,真正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清收小微企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