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商转公”政策一直是关注的热点,“请问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咨询成都房贷款“商转公”政策,他表示商业贷款对于工薪阶层来讲压力很大,希望通过公积金贷款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4月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表示,目前成都市暂不具备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条件。同时,从其他已施行“商转公”政策的城市来看,实际办理成功的案例很少,且已有多个城市陆续暂停办理该项业务,由此来看,成都在近来一段时间内暂不会开通“商转公”政策。
回复全文如下: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18〕6号)等文件规定,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修建的、并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由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对办理要求更高,不仅要求业务申请人办妥分户不动产权证书、商贷还款记录良好、自筹资金结清商贷余额等,还需要贷款银行同意结清商贷、配合注销抵押,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等。据了解,目前全国只有武汉、重庆等少数城市可办理该项业务,而且实际办理成功的非常少。原可办理该项业务的西安、合肥、黄山、乐山等城市亦陆续暂停办理该项业务。此外,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城市也均未开展该项业务。
三、近年来,我中心的资金运用率、个贷率等指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在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无法再承担“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带来的巨量资金需求。因此,目前我中心暂不具备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