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锡职工来说,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备受关注,小编介绍,2019年无锡公积金新政策出台,完善了提取方面及公积金异地贷款方面的相关规定。
2019年4月2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锡房金规【2019】1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2019年无锡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
完善《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第三条第(四)款,职工申请办理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产权人子女的配偶可参照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
解读:《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锡房金规[2018]5号)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职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对于产权人子女的配偶是否可以参照直系亲属办理没有明确。
本通知明确产权人子女的配偶在办理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也可参照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提取时,除提供规定的资料外,另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解释,原先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本息时需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除产权人本人外,其父母、子女作为直系亲属,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而此次对这两项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的适用对象进行了扩充,产权人子女的配偶,也可参照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去年共有51.4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达141.61亿元; 其中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占到了41.71%,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提取的占到了38.21%。
2、2019年无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调整《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一条,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无锡市户籍,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根据《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锡房金规[2015]3号)第一条“本细则所称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锡市户籍职工,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异地贷款借款申请人应为无锡市户籍职工,但有些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不在无锡,而其配偶为无锡户籍,想在无锡定居购房。
考虑到此类职工家庭的购房需求,将《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一条调整为:“本细则所称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无锡市户籍,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小编表示,根据原先的政策,异地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在无锡购买自住住房时,只有本人户籍在无锡,方可以申请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此次无锡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调整主要是为了支持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消费需求,通过完善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来进一步减轻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