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1、开卡:在毕业离校前向学校所在地、国家助学贷款经办行申请开立中国银行借记卡一张,已开的不再申办。银行每年收取借记卡年费10元。借款学生在离校前记得将卡或存折密码修改为自己设定的密码,并在每月1日前存入应还款额。
2、合同编号:指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编号。
3、开始还款时间及期限:借款学生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明确还款期限。为减轻学生还款压力,建议学生选择在毕业后第24个月(即毕业后第二年的7月1日)采取等额本金还款法开始偿还贷款本息。需要说明的是从毕业离校次月(每年7月)开始就要本人支付利息。
4、还款方式:
(1)2004年(不包括)以前发放的贷款采取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还款时间以合同确定时间为准,可以提前还款。计算公式为:
贷款本息=本金*(1+实际借款天数*年利率/360)
(2)2004年(包括)以后发放的贷款可以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办法。
A、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期内每期还款额度相同,不计划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可以采用此种还款方式。
B、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期内每期还款本金相同,利息开始还的多,以后逐步减少,有可能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可以采用此种还款方式。
5、还款帐户号:指银行指定还款帐号即所开立的借记卡卡号或对应存折帐号。
6、按约还款:
(1)直接存入帐户中:每月1日前将应还款金额存入指定的还款存折帐号中。存入方式:在当地中行或银联网点采用卡或折存入。
(2)电子汇兑法存款:每月1日前将应还款金额电汇到指定的还款存折帐号中。电汇方式:到当地中国银行或银联网点联行柜台办理电汇手续。具体办法:填写电汇单、在电汇单上准确填写收款人姓名(借款学生本人姓名)、收款帐号(指定的还款存折帐号)、收款行行名(中国银行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支行)、汇入的具体金额。
7、特殊情况处理:
(1)挂失:如存折、卡遗失,必须迅速向发卡银行申请挂失。已开通电话银行的可直接拨打中国银行客服电话027-95566办理挂失。
(2)提前还款:向我行提出书面的申请,将足够的资金存入指定的还款帐号。(联系电话: 027- 87521649 87521897 )
8、违约责任:
(1)罚息:如借款人不能按期(每月1日前)足额存入应还款金额,造成银行扣收不成功,则当月应还款金额转入逾期科目,按天计算罚息。2004年9月份以前签定借款合同的借款人的逾期贷款,财政不再给予贴息。
(2)按照合同约定,银行有权在不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3)按照合同约定,因借款人违约致使银行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承担诉讼过程中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4)国家助学贷款已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如借款学生不按时还款,会进入信用黑名单,借款学生将不可能再次在各家银行获得各项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