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绝大多数人购房都需要求助于银行按揭贷款以减轻负担,虽说因此要多付大几万的“手续费”,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此,在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手续时,为了赶紧把贷款申办下来,银行经办说要收费,消费者常常抱着“反正最终都得交”的心态,二话不说直接给钱,殊不知,就这样频频落入银行的“潜规则”。
“潜规则”一:找人顶包
在申请贷款时,每位消费者都会与银行签订一份贷款合同,二三十页的“小蝌蚪文字”足以把人搞晕,估计视力不太好的人,都得用放大镜看。不过,就算消费者看清楚了,这样的格式合同也不是想改就能改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找到了一个顶包的机会了,利用格式合同,把本应由银行承担的房屋他项权证费转嫁给消费者,这已成为银行业的普遍做法,以至于大多数消费者都以为这项房屋他项权证费本来就应该由自己承担,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的购房成本和经济压力。
据统计,仅宁德市蕉城区2011年一年,工商部门就查处此类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12件,案值达49.696万元,罚没金额 22.136万元。
“潜规则”二:捆绑销售
消费者在申请贷款时,一般都会被告知要收取数额不等的代理费用,但大多数消费者只知道自己要交的总体数额,至于银行帮谁代理、代理的时间段、代理的内容等具体细节,一般都不会多问,因而通常也是一无所知,最终,一张机打发票就成了名正言顺理所当然的“代理收费”。除此之外,银行柜员经常刻意建议或有意误导消费者办理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增值业务,这样就产生了U盾、密码器等产品的相关费用,“搭车收费”的现象屡见不鲜,“捆绑销售”的作法,于是让银行无形中又多了一条销售渠道。
“潜规则”三:收费不明示
大多数人手上至少都有1张银行卡,有的人甚至有七八张、十来张之多,可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往往还会被要求再开一张新卡,用于抵扣每月的按揭贷款。银行作为公众的资金集散地,决定了每天都有大量的异地汇(取)款、跨行取款等业务,再加上每月要收取的小额账户管理费、每年要收取的年费,还有各类增值业务,比如短信通知业务费、电话银行业务费等,因此,每养1张银行卡消费者每年至少要多支付相当数量的费用。至于何时收费、收费项目、收费数额,银行往往也不一一进行明示。
向潜规则说“不”
据统计,目前蕉城区办理商业贷款的银行共有6家,在区工商局开展的2011-2012年度针对银行业的专项整治中,以上6家银行均被查出存在上述“潜规则”现象,此外,多数银行还存在着部分服务网点办事程序不够完善、开放的服务窗口少、服务效率不高、排队等候时间过长、金卡用户插队办理业务、柜员机时常有故障或没钱,对于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的使用方法宣传不足、对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宣传不足等问题。
为何银行业的“潜规则”能够横行霸道这么久,“除了银行拿捏到消费者办理按揭贷款等业务的焦急心态外,消费者对于收费项目的无知和默许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蕉城区消委会负责人表示。
在6月27日的蕉城区银行业整治工作会议上,区工商局向6家商业银行发出了整改要求。
工商部门同时提醒消费者,在办理柜台业务、申请房屋贷款、购买理财产品等银行业务时,一定要细心,留意银行的各种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必要时可要求经办人员提供证明,在签订格式合同时要勇于说“不”。如发现被“潜规则”侵害,请马上拨打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