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户籍地在广州市,但在其他城市缴纳公积金,满足条件可以在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广州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材料。
贷款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
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
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6个月缴存明细(签章)。
2、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3、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7、《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8、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