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工薪人员消费贷款怎么申请?县域工薪人员消费贷款是农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县域党政机关、财政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优势行业企业单位及总分行级核心优良客户正式在职职工发放的,以其工资性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具有特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1.什么人可以申请县域工薪人员消费贷款?
县域工薪人员消费贷款的借款人,为县域党政机关或财政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及金融、烟草、邮政、通信、石油、电力、铁路、公路、航空、城市供水供气等优势行业企业单位、总分行级核心优良客户的正式在职职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在当地有固定住所。
(2)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和信用卡恶意透支,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的逾期记录,能够说明合理原因的除外。
(3)在现单位工作1年(含)以上,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担保贷款需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5)在农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账户。
(6)信用评分达到规定标准。
(7)能够提供符合条件的消费用途证明。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以信用方式办理县域工薪人员消费贷款的借款人除满足借款人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信用评分达到我行规定标准。
(2)在现单位工作2年(含)以上,收入稳定,税后年收入在30000元(含)以上。
(3)符合如下最低职务条件:县域党政机关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省级及以上全日制重点高等院校正式任职讲师及以上;县级具有品牌、师资、生源优势且负债水平适度、财务管理规范的公办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或综合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在当地具有相对领先优势的公立县级医院主治医师及以上;优势行业企业单位、总分行级核心优良客户及其他事业单位股级(含)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