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大小写不一致?汇款证明缺失?没人证?
准备借钱还钱的可得好好看看
别干吃了哑巴亏还帮别人数钱的事儿
面对民间借贷高额利息的“诱惑”,你是否动心了?又到年底了,曾经借出去的钱,是不是开始担心要不回来?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昆明市多个法院的借贷纠纷案件呈现“高发态势”。那么,民间借贷为何会如此走俏,这些纠纷又有哪些具体的特点呢?昨天,记者采访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坷,正准备借钱给别人,或者有民间借贷经历的市民和企业,不妨听听律师教你如何防范借贷风险。罗坷介绍,借贷纠纷风险主要体现在借款主体风险、借款金额风险、还款风险和担保风险四大方面。
借款主体风险
1、公司风险
有些人将钱借给单位,但债务人无任何实体和业务,并没有还款能力。出借人往往看中单位的注册资本高,而实际上,很多单位的注册资本都是虚假注册,也就是所谓的皮包公司。
案例:去年,一家公司找到在昆明从事小额贷款的老板吴某,以月息5分的高额利息从吴老板那里借款3800万,还款三个月后,再也不还钱了。吴老板之所以相信这个企业,主要是因为这个公司自称是陕西一家国企的子公司,而且在昆承接了大量的工程。事后,吴老板找到陕西的这家国企才得知,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今年年初,吴老板将这个公司告上法庭,如今,虽然官司赢了,可钱却很难要回来。
防范方式: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出借人需要在借款之前,对这个企业进行“资信”调查。主要可以从该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审情况、纳税情况进行核实。
2、自然人风险
这个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借贷纠纷形式。在自然人借款的时候,一些人通过朋友、熟人介绍,就轻易相信,将大量现金外借,可一旦发生不还款的情况,连对方的基本信息都不知道,即使想打官司,可连起诉的人名都弄不清楚,只能吃哑巴亏。
案例:四年前,一名自称孙勇的男子向黄女士先后借走了上百万元。孙勇也出具了借条,两人还约定要结婚。可有一天,这名男子凭空消失了,后黄女士到公安机关查询,结果在人口信息平台上,根本没有与这个孙勇相符的信息。意识到被骗后,黄女士想通过法律手段将钱要回来,可她却连对方的工作单位、住址、姓名都不知道。
防范方式:针对这种类型的借贷,首先要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如果有家庭的个人进行贷款,还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在借条上签字。另外,一些债务人提前拟好了借条,交给出借人,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会请相关部门对笔迹进行鉴定。如果对方早就想好要设套,很可能会找其他人在欠条上签名或按手印,一旦鉴定出欠条上的签名或手印非借款人本人,那么,这个欠条就是无效的。
还款风险
1、利息风险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如果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2、利息隐藏在本金中
比如,一个人借给对方10万,利息是2万,那么他主张权利时,要求对方归还12万的本金,就无法提供证据。
3、将利息体现成其他形式
孙某是债权人,为了获得高额利息,他和对方签订了一份虚假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他将一个工程机械设备租给对方,租金为5万元。可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声称,他从未租用过这套所谓的设备,因此,这个合同内容无实际存在和对价交付,孙某的主张得不到支持。
4、打款前,要走借条去年,玉溪一名还款人以看看借条为由,将借条一口吞进了肚子里,经债权人一番吓唬,才承认了借款的事实。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债务人分多次还款,既不要回欠条,也未让对方打收条,如果对方失信,很可能进行重复主张权利。
借款金额风险
1、借条上大小写不一致
防范方式:在大小写书写上,一定要核实,并确保一致。此外,在借条上,一些书写不规范,也容易产生歧义。以前就有一个案子,张某从许某那里借款10万元,还款时,张某就在借条上写上“还欠款7万元”,事后,等张某再去归还剩余3万时,对方却不认账了,以张某在欠条上书写的意思是“还欠他7万元”,将张某告上法庭。
2、有汇款证明,没借条防范方式: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往往要求债权人提供借条借据以及汇款证明,因此,当事人要确保借款证据的完整。风险比较大的还属只有汇款凭证没有借款借据的情况,一旦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起诉到法院,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汇款有很多的解释,因此,一定要要求对方书写借条。
3、有借条,却没有汇款证明防范方式:个体老板习惯出借现金,一旦发生纠纷,没有汇款凭证,很难说得清。
4、借大量现金,无人证防范方式:在进行现金借款时,要找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见证,以防债务人耍赖。也可以采取照相,或者录像的方式,把借款的过程记录下来留证据。
5、在借款本金中直接扣除利息
防范方式:对于那些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在实际的审理中,只能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进行计算,因此(砍头息)的办法不可取。
6、书写的借据上,借条与落款之间,有很大的空白防范方式:借条上的空白也存在很大的风险。在借款人已经签名的情况下,对方取巧,将实际的少量借款数额撕掉,再在借条的空白处重新进行书写借款金额,对金额进行篡改。
担保风险
1、无效抵押
一些人在借钱给对方时,习惯性将对方的房产证、土地证押在自己的手里,将这种形式理解为担保。而实际上,未到房产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就存在风险。比如,一旦对方将房产证押在你这里,然后再去挂失,那么,你手里的房产证就没用了。
2、质押风险
一些债务人会将车辆抵押给债权人。而这个车辆很可能在之前已经抵押过,作为债权人,需要到车管所核实,如果抵押在前,质押在后,质押就是无效的。
3、保证担保
这是一种常见的担保形式,以保人的形式进行担保。但往往由于未和保人明确约定担保期限,一旦债务人未按约定偿还,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追偿,而债务人又无力偿还,担保人又已经免除了担保责任,使得债权人挂空挡。另外,在选择担保人时,也一定要了解清楚担保人的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