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9月3日公布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从10月1日起,济南市民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新政虽然是在10月1日开始执行,这一消息刺激了市民想要搭政策末班车,赶在9月22日之前办理完毕公积金提取手续。
济南住房公积金新政
9月3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细则,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商贷+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最大的变化是,如果购房后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将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以保证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济南住房公积金新政引爆“提取潮”
虽然新增要10月1日起执行,但从9月22日开始,新系统就要上线转换,各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审批服务大厅在此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的业务。因此,想办理公积金提取的市民需赶在9月22日之前办理完毕公积金提取手续。济南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火速“爆棚”。大厅还未开门,市民就在门外排起了百米“长龙”,有市民为提取公积金,凌晨四点就到公积金中心排队。昨日济南公积金中心办理业务达到2000号左右。
公积金新政“延期”难退提取潮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两类提取原因延长提取期限的通知,买房未公贷9月30日前有效凭证满三年的和公贷买房9月30日前取得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提取公积金均可延至明年3月31日前。虽然出了延期通知,然而昨日公积金大厅依然人潮拥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