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教育部获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成为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途径。根据统计数据,2012年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增审批贷款金额120.67亿元。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7年起,国家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许多地区实现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由校园地向生源地的重心转移。
我国1999年在北京等8个城市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试点,贷款为担保贷款。2000年国家将担保贷款改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贷款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国高校。国家于2004年建立了风险补偿机制,按发放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经办银行给予补偿。并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使高校在校生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比例达到了12.88%。
据了解,贷款学生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