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又出新规定。昨日,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8月1日起,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者,将只可按购房本金核定提取额度,不计入贷款利息,待还完本金后,需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这意味着提前还贷的购房者,由于支付利息减少,相应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也会降低。房屋具有多个产权人的,额度将按产权份额分别计算。
根据以往的规定,可提取的额度是按照本息一起计算。但按照新规,本金和利息的提取将“两步走”。根据这份名为《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自今年8月1日起,职工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暂以购房本金核定,不计入贷款利息。待提完购房本金后,方可再次申请提取贷款还款利息,利息每半年提取一次。
那对购房者有何影响?据悉,受影响的可能是打算提前还贷的购房者,随着提前还贷支付的利息减少,相应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也会减少。据了解,在8月1日前已经按揭购房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且提取额度核定正确的,将按照原操作办理。
广州市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则对记者表示,这根本算不上新规定,而只是一次规范性的措施,“出发点还是要让公积金提取更加公平和合理”。对于提前还贷者可能会受到影响,该名负责人认为新的规范很合理,“没有实际产生的利息不计提,能避免多取公积金。但是对于一般的按揭购房者,没有影响。”
同时,根据此份通知,申请提取住房有多个产权人的,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将按照份额分别计算;未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金额将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时,夫妻双方的共同可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产权人按房屋产权份额划分的可提取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