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金融办昨天发布消息:近期山西省已批准新设14家小额贷款公司,同时9家小贷公司实现增资扩股,累计可增加资本金21.4亿元;批准新设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累计增加资本金12亿元。据了解,这些机构预计可撬动资金投入60亿元。
近两年来,山西省一方面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省内城商行、农信社重组改制和村镇银行设立或增资扩股;另一方面,山西省还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截止2013年3月末,全省共有142.4亿元民间资本参与了15家农商行改制。2012年末,山西省522家小贷公司贷款余额已经达到247.43亿元,放贷总量相当于一家股份制银行放贷总量。
在打击非法集资方面,5月份,山西省金融办组织各市县、各金融机构在全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省、市、县三级整体联动,共同推进,印制宣传招贴广告3万张,宣传手册30万册,发放宣传片光碟5000张,发送远离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信息1700万条,并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实地设立咨询点,使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此外,山西省还积极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省金融办在晋中、长治市开展规范民间融资发展创新试点,目前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已在晋中挂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主要功能是为民间借贷行为提供登记备案服务、为民间借贷搭建无偿融资服务平台,引导民间借贷活动由“地下”转为“地上”,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化运作”。
山西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山西省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构建山西省渠道畅通、方式多样、有序发展、健康运行的民间资本规范运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