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邢台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公告》,2018年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即日起办理。
在桥东区、桥西区和开发区范围内,经工商注册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或依法登记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化解产能企业职工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络商户等人员可携带资格证件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就业创业证》、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已婚人员为夫妻双方)信用报告到邢台市人社局小额贷款中心申请办理。
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获得个人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内由财政按规定贴息。另外,面向小微企业的贷款贴息认定业务常年受理。
办理地点:邢台市人社局三楼13号窗口。
咨询电话:0319--369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