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办:全民监督,可举报违规小额贷款公司
2013-06-24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金融办获悉,为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的约束、监督,山东省小额贷款企业协会近日发布《关于对小额贷款公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举报的公告》,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的相关事宜予以公布,接受社会举报。
据了解,经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省级联席会议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都在举报范围之内,可依照程序向山东省小额贷款企业协会进行举报。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催债或者指使他人非法催债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实际利率超过司法解释规定的上限或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下限的;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非法洗钱、抽逃注册资本金或以贷款形式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账外经营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向其股东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禁止的行业发放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从事对外担保业务、跨区域经营、开展经营范围以外业务、发放超比例大额贷款等违规经营行为的;其他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
公告显示,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网上等形式提出;同时,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