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统计,截至今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555家,实收资本5671.84亿元,贷款余额6357.27亿元。同样主营类银行的放贷业务,小额贷款的体量比起信托可谓微不足道,再贷款公司的组建仍是一大问题。有参与可行性调研的业内人士表示,为小贷公司进行再贷款的公司须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应由大型地方金融集团牵头,但目前有实力的集团尚未表态。
主要原因有二:第一,各地出台小额贷款监管措施时,往往对其实收资本设定上限,如广东地区的上限是2亿元,股东无法追加资金;其二,根据银监会2008年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23号文”),小贷公司只能向不超过两家金融机构借款,额度在其实收资本的50%以内。
前述“办法”就是小贷行业及地方金融办努力的结果:成立一家“再贷款公司”直接向广州地区的小贷公司放款,可组织小贷公司做“同业拆借”,还可购买、转让小贷公司的信贷资产。前两者着眼于做大负债、拔高杠杆,第三者则意在加快资金周转,放大业务量。此外,再贷款公司还可处置本地小贷的不良贷款,开展咨询服务以及票据贴现服务。
“同业拆借的需求量可能是最大的。”广州一名小贷公司负责人说,“直接放款受制于再贷款公司的资金实力,利率也肯定不低,但同业拆借可以解决银行贷款到期时的流动性问题。”
转让信贷资产亦受看好,尤其是券商系“资产证券化”开闸后,业内不止一次讨论过小额信贷证券化的模式。
广州小贷业资深人士李锋(化名)曾参与再贷款业务的可行性调研。他表示,上述“办法”对现行政策框架有很大突破,若没有强大的推手,容易面临政策落地问题。
李锋透露,广州越秀集团曾有意牵头发起再贷款公司,但因与监管层在人事上有分歧,后退出。“再贷款公司的资金实力很重要,如果越秀、粤财不发起,别的集团很难做起来,现在大集团都没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