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条件要求:
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办程序:
1.每年9月份学生个人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班级和院系评审;
3.校资助中心汇总复核各院系推荐人选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由学校于每年10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审核;
5.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各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上报教育部审批;
6. 教育部批复并公告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资助额度:每人每年8000元
更多内容请关注专业信贷服务平台——卡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