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车,是很多消费者选择的买车方式,然而,你仔细研究过自己的购车合同吗?核算过车贷款的实际利息吗?日前,市民冯先生就在核算自己的购车贷款利息时,发现自己多支付了1000多元的利息,想要4S店退款时却遭到了拒绝。他不得不向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求助。
今年1月29日,冯先生在高新区国际汽车城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车价为75800元的轿车,购车时,4S店工作人员给出了贷款买车的建议,并核算了贷款利息。经再三考虑,冯先生下单贷款买车,随后双方进入合同签订和办理贷款的事宜。根据4S店工作人员的核算,冯先生贷款购买这款车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为5700元,双方随即签订了购车合同。首付付清,贷款办完后,冯先生顺利提到了车。
购车后,他无意间核算了自己的贷款利息,结果发现,根据当初购车的利率,他的车贷利息应该是3750元。随后,他便和4S店进行了沟通,希望退回1950元的差价。但4S店工作人员却表示,多出来的这笔费用是给银行的抵押费,因此不能退还。“我就又去问了银行,银行说根本没有这笔费用”,冯先生由此怀疑4S店多收了1950元的利息,坚持要求退回利息差价。
在受理冯先生反映的问题后,物价部门很快向4S店进行了核实。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冯先生在购车时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5700元的消费明细为“服务综合贷款费”,合同上有双方的签字确认。“汽车类商品为充分市场竞争产品,企业经营者可以自主定价,这类大件商品的价格,原则是以合同文本为规范”,物价部门工作人员随后向冯先生进行了解释。对此,4S店工作人员也表示,在销售汽车过程中,他们已经和消费者详细说明了这笔费用,购车时,消费者对这笔费用认同并进行了签字确认,因此无法进行退款。目前4S店还在和消费者进一步的沟通解释中。
“服务综合贷款费,这是一个非常模糊且范围广的概念”,江苏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勇伟认为,如果消费者与商家在合同文本上签订的消费项目已经非常明确,目前看来确实没有可以退回差价利息的依据。对于贷款购车合同,蒋勇伟提醒说,由于很多合同比较专业,消费者往往忽视了合同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盲目签订合同,应在仔细研究和请教专业人士后再签字确认。同时,消费者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把所有的承诺约定写入合同,并要求商家说明违约的条款和后果,以防出现不利于消费者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