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专业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的出现,对大额贷款的需求迫在眉睫,农民贷款瓶颈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近日从山西省农机局获悉,该省今年起将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为了解决农户、农业合作组织担保融资难的问题,经山西省农机局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协商,今年将在忻州、运城、吕梁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这些农田里的“好帮手”,都可以作为合法抵押物获得贷款。
山西省农机局要求,办理农机具抵押贷款业务的申请人须为当地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的农户,购置的农机具属于农业部、省农机局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认定的大型拖拉机(50马力以上)、联合收割机和其他单机价格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农机具;贷款额度上限不得超过农机具购置价格的5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