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一些县市存在的高利贷问题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在提交的建议中,惠民代表团胡振新提出了关于严厉打击“放高利贷”等严重破坏金融秩序行为的建议;滨城代表团王雪征提出了关于建立民间融资登记机构的建议;邹平代表团綦跃勤提出协调民营资本投入发展社会事业,针对这些建议,本报记者采访了他们。
遏制随意放贷现象
“高利贷欠债,卖房去还贷”、“还不上钱,就赶紧跑路”……近日,关于一些地市高利贷的问题,引起了市民的关注。
人大代表胡振新提到,放高利贷这种现象已经破坏了社会的安定。胡振新介绍,因暴利的诱惑,少部分金融工作者以身试法,为私利随意控制资金,给企业和个人的贷款衔接制造了严重麻烦。“目前还出现这种现象,就是全民放贷,即使60岁的老人也将自己辛苦积攒下来的积蓄交给放高利贷者,结果呢,血本无归。”
对此,胡振新建议,立法严厉打击放高利贷行为,营造一个有序的信贷环境,给企业和个人一个公平的发展空间。
打击金融职务犯罪。建立相互的信用平台,堵塞贷款工作中的漏洞,形成贷款者和放贷者公平的信用约束机制,在这一点上,政府要搭建平台,维持银行和贷款企业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公平。胡振新称,“如果银行不想再支持贷款者,银行就应提前一个周期通知贷款者,让贷款者有新的融资准备,这也是诚信,而如果继续支持,应约定再次放贷的时间,让贷款者在计划的时间内得到有力的支持,不确定的拖延会让贷款者备受煎熬,是增加财务费用和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经营的祸根。”
打击跑路行为,保护银行的正当利益,维护和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保障滨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建立民间融资登记机构
人大代表王雪征告诉记者,小微企业在银行融资相对困难,尽管小贷公司、典当公司可以成为小微企业的另一融资渠道,但远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被逼无奈势必到社会上进行民间融资。
“他们大部分用来归还银行贷款,但银行受政策的制约,很多时候只收不贷,企业只能拆东墙补西墙,高利贷利息越积越多,造成饮鸩止渴恶性循环,总有一天补不动了,大片小微企业顷刻间倒闭,跑路的,倒闭的,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治安。”
怎样才能规范民间融资问题,王雪征提出了关于建立民间融资登记机构的建议。“在市区设立民间融资登记机构,凡是民间融资行为,统一到登记机关登记,利息执行国家规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利率的四倍。凡是登记的民间借贷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旦出现违约行为,需要诉讼的,法院一律绿灯受理,这样既能保证小微企业融到成本相对低的资金,又能保护合法放贷者的利益。”
“而设立登记机关的好处,一方面能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另一方面还解决了闲置资金者有钱无处投资的难题,还可以规范民间借贷,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最终稳定金融秩序,保护合法者的权益。”
民营资本投入社会事业发展
社会民营资本往哪里投?人大代表綦跃勤表示,随着形势的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医疗卫生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下达文件,明确要求大力提倡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建设一些人民群众所需要的民营医疗机构。
据了解,仅滨州市城区就有民营资本投入建设的医院30多家,为当地群众就医治病提供了方便。同时,缓解了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建议鼓励社会民营资本投入,办一些有益的社会事业,为滨州的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