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以司法处置不良贷款瓶颈为着力点,加快处置不良贷款速度,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快化解不良贷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据统计,2012年8月至10月,温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置清收不良贷款21.31亿元,占今年以来不良贷款处置总额的64.85%。
温州银监分局以“温州市政府不良贷款百日化解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排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按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司法处置阶段进行分类统计,逐案分析,归口处理。今年以来通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内部互通信息机制,共计向司法部门提供司法处置受阻的244户、53.8亿元不良贷款信息,为开展分类协调工作奠定基础。
今年,温州建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的内部信息互通、“银法对话”和不定期的商讨会等磋商通道,显著提高了司法处置中问题和难点的解决效率,部分亟待解决的银行不良贷款案件,在沟通后得以顺利处置。如在今年8月首次“银法对话”会议上银行业提交的89起、合计金额17亿元亟需判决的案件,经过对话后的跟踪督促,2个月内已完成处理50起、金额共计8亿元,占全部提交案件的56%。他们还创建金融专家咨询库,提供协助性措施,引导银行业机构与司法系统建立金融专家咨询库,为双方强化沟通联系、业务交流搭建平台。目前,温州各市级银行已向温州鹿城区法院推荐了34名从事票据、信贷等业务领域的资深从业人员加盟鹿城法院金融专家咨询库。同时,积极建立突发事件联络通讯机制,开通专用电子信箱、QQ群等网络工具,实现应急状况下的银法信息互通。
在地方政府的组织和推动下,银行不良案件审理速度总体明显加快,温州司法系统今年下半年试点在鹿城区设立金融审判庭,专门审理银行不良贷款案件,极大的加快了审判速度。据统计,鹿城区法院今年1月至11月共受理办结金融借款案件1516件,结案标的金额53.16亿元;其中,金融审判庭设立以后办结1248件,结案标的金额45.95亿元,结案数和标的金额分别占全年的82.32%和86.48%。
温州市政法委还关注“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特别针对借款人涉及刑事犯罪而无法执行民事判决的情况,出台了《关于办理银行金融抵押债权执行案件的专题会议纪要》,明确抵押物在银行申请执行前已被公安等部门刑事查封的,在规定的征询限时后,对该抵押物先予执行处置,在拍卖、变卖所得中先行分配给有抵押优先权的相关银行直接领取。据统计,原涉及“刑民交叉”无法执行的39起不良贷款案件中,目前已有13起做到了“刑民分离”并得以执行,涉案标的金额2.25亿元。
针对前期银行业机构反映较强烈的外地法院查封本地企业资产导致本地银行无法处置已登记的抵押资产问题,温州市中院依托长三角执行协助体系等机制,加大协调和执行力度。其中,如果金融抵押债权被外省市无利益法院先予查封,即通过上级法院协调,将查封财产处置权移交本市法院,有效的加快抵押财产处置执行进度。如今年10月,通过长三角执行协助体系的协调,将温州市大华皮革有限公司被江苏太仓法院查封的本地房产移交温州龙湾区法院执行,该公司一度由于外地法院查封而无法处置的2256万元不良贷款得以化解。
温州处置不良贷款成效显著
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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