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需要交什么费?
一、地产中介代理佣金
是买卖双方支付给地产中介公司的服务报酬,由三方在之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交易成功之后支付。不同中介公司可能执行不同的标准。但物价部门规定,买卖双方分别支会的佣金都不能超过成交价的3%。
二、按揭费用
涉及按揭或转按揭时,需要支付按揭公司、评估公司及银行等相关机构的服务费用。按揭费用主要包括:
1、房屋查案费:每证90元,由房管局收取;
2、房屋评估费:评估价×0.5%,由评估公司收取。如果不需要出评估报告,则只收取300元的初评费;
3、按揭代理费:按揭公司直接收到的服务费用,标准是贷款额×(1%——
1.5%);不同按揭公司执行的标准有差异,较为普遍的是贷款额的1%或1.2%;
4、贷款保险费:贷款额×1.2×0.1%×贷款年限,保险公司收取,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最高年限是20年;
5、贷款合同公证费:每宗300元;
6、转按揭合同协议公证费:每宗300元;
7、交易委托公证费:每宗200元;
8、银行公积金代办费:每宗500元,由相应银行收取;
9.他项权利登记费:每证250元(番禺每证500元),由房管局收取;
10.贷款印花税:贷款额×0.005%,由银行收取。
其中,银行公积金代办费大部分银行都不收取。另外,办理转按揭时,个别银行还将收取转按揭费,每宗500元至1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