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银行贷款政策的调整,银行贷款资金紧缩,贷款的手续相应的也比较繁琐,一些小企业、个体户或者个人为了尽快获取急需的周转资金,将目光转向网上一些无抵押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今年以来,曲靖市多地连续发生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众急需资金周转的心理,在网上发布广告、以承诺向客户提供小额、低息、无抵押贷款为诱饵,骗取贷款人手续费、保证金和所谓“利息”费的网络贷款诈骗案件。
宣威市辖区连续发生5起网络贷款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48900余元。宣威市单某被人以网上贷款需先支付手续费和资料费的方式骗走13000余元现金。富源县辖区连续发生9起网络贷款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67100元。其中,杜某某在手机百度上看到一“贷款”信息,后按照网址填写个人信息并拨打其提供的三个电话号码,对方以贷款需要银行卡上现金流水为由骗取人民币6000元。马龙县发生一起网络贷款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67000余元。其中,马龙刘某某因急需要5万元资金建房,就在网上找到自称贷款手续简便、低利息,能为急需资金的客户提供小额贷款的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刘某某在该公司传真来该贷款合同书上签字,把签好贷款合同和身份证信息一并传送给了该公司,之后该公司以履约合同为由先后两次向刘某某共收取3880元的保证金,然而事后该公司以贷款的事情正在办理为借口一直敷衍刘某,贷款资金至今都没有兑现,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
曲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此类网络贷款诈骗案件分析如下:此类案件受害人多为手头紧、急需资金周转的个体经营业主,或因借款金额较少图方便的人群。犯罪分子全天候通过注册网站或电话群呼、张贴小广告、短信群发、建立借贷网站等方式,发布无抵押贷款信息,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再以提供贷款前需收取保证金、手续费、利息费等为借口,骗取受害人钱财,待诱骗成功后,便失去联系。
作案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保证金,以事主信誉太低为由,要求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收手续费、公证费,以办理贷款需要手续费(公证费)为由,要求事主交纳手续费(公证费);需提供银行卡现金流水,以办理贷款业务前需验证资金流水为由,要求事主新办一张银行卡并存入适量钱,获取将银行卡密码及手机验证码后转走事主银行卡内的钱。
曲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网络或者自媒体上发布的贷款信息,凡以中介费、包装费、返点费等各种名目事先收取费用的贷款,就是诈骗。正规的贷款公司,此类费用都是在贷款发放时扣除的。应到银行或实体正规贷款公司贷款,如确需到网络贷款公司贷款,一定要选择有正规网站备案,在工商部门有登记的网络贷款公司,切莫陷入所谓的低门槛放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