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贷并不是越早还清越划算,有时提前还款反而多收利息,尤其是对于一年内就还清贷款的情况,这就需要购房者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时看清条款,有的银行是有违约金的,有的银行没有。一般而言,以下三种情况不推荐提前还贷:
一是等额本息还款者。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本质是用贷来的款项赢得比房贷利息更有价值的收益,所以提前还贷违背了等额本息的初衷。
此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还给银行的月供是不变的。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利息肯定是逐渐减少的,为保证每月月供不变,每月还款额中还的本金会逐月增加。也就是说,等额本息前几年每月还贷金额一半以上都是利息,后期还款多是以本金为主了,一般当还款期超过1/3时,借款人已还了将近一半的利息,后期所还的更多是本金,既然该还的利息都还得差不多了,就没必要再提前还款,还另支付违约金。
二是享受很低房贷利率者。如果手里持有高收益项目的利率能超过所背负的房贷利率,那么真没有必要提前还款了。
三是中短期内需要再次向银行贷款购房的购房人不应及早还清之前房贷。还款容易贷款难,特别是有享受优惠利率的贷款人,如果短期内再向银行贷款买房,一旦利率上浮,非常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