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市民办理公积金业务,昨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对涉及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中关于个人已有贷款及二手房房龄对申贷额度和还款年限的影响,很多人或许仍不是很明白,为此记者将仔细为您进行解读。 记者李人杰
关键词 【二手房贷】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 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50年
此次公布的贷款操作规范中,对申请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特别提到,“存量房(二手房)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50年。”这也就意味着购买超过50年房龄的二手房,已经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共同还款人(配偶除外)、担保人年龄均不得超过男65周岁,女60周岁。
关键词 【组合贷款】
借款人若商贷未还清 可贷额度或将受影响
昨天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中,对组合贷款该如何操作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当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可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人及共同还款人尚有商业贷款余额的,应将其原商业贷款余额及本次申请的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额与本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合并计算其贷款偿债能力。”这是什么意思呢?采访中,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贷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这一条主要是用来计算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根据其还款能力才能决定其贷款的可贷额度,这样可以最大限度控制房贷风险。”
举个例子来说,市民小张想贷款80万买套房子,而通过公积金最多能贷50万,剩余30万空缺需要通过商贷来补足;然而,由于小张之前还在银行有10万元的贷款未还清,所以这次计算其还款能力的时候,就得按照90万的总额来计算,而不单单是这次组合贷款的80万。
关键词 【异地购房】
异地缴存济南购房 须有本地人做担保
在《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中,明确规定了需要必须提供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的几种情况,其中包括省内异地缴存而在济南购房贷款的情况。“借款人申请办理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济南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一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在职职工作为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借款人、担保人之间不能相互担保。”这意味着,在省内其他地市缴存公积金,而来济南贷款购房的,必须要有具有济南户口的在职职工充当担保人或者是共同借款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共同还款人除承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外,与借款人同样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贷政策。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人的保证责任自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全部清偿时止。
济南个人公积金贷款: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50年
20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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