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买套房并不容易,尤其在房价不断上扬的今天,贷款买房几乎成为了“工薪一族”摆脱购房窘境的唯一选择。最近,我也准备和老公一起买房,觉得谁来主贷好像没差,但是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却告诉我,其中大有讲究,应该由谁来做“主贷人”还是要谨慎选择。这是为什么呢?她跟我讲出了原因:
我们都知道,现在到银行审批住房贷款的时候,都要求每个月的还贷额不能超过贷款人月收入的一半,我和老公都是普通的工薪一族,每月工资有限,若是个人申请话,贷款金额特别少。另外,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因素就是住房公积金,由夫妻双方一起去申请公积金买房的话,这样申请也能提高公积金贷款比例,要知道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比普通的商业贷款利率低1.07个百分点,能减少不少利息。
不过,闺蜜给我们指出一点,就是我们常说的“主贷”和“参贷”都是不标准的称法。在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中,通常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设为“贷款人”,另一方可以作为“共同贷款人”。其实对于“共同贷款人”,银行不仅要求给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还必须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的所有者之一。但这一条对于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她还给我和老公指出,该由谁来做“贷款人”,谁来做“共同贷款人”还是非常有讲究的。就像她之前接手的一个业务,一对90后小夫妻也是要申请共同贷款买房,但老公之前信征记录有问题,虽然还清了贷款,但在申请时,还是遇到了不少麻烦,最后虽然通过了但贷款额度也不高。其实这种情况的话,如果信征好的一方作为主贷人的话,影响会降低很多。
而像我们家这种情况的话,我和老公只差2岁,且老公是做设计师的,工资更高,由他来申请贷款的话,银行在进行评估时,确定为还款能力强,就能贷出更高的额度。同时贷款年限也没有特别的影响。若是,年龄相差更大的话,由年龄小的一方贷款的话,获得的贷款年限就越长。
最后,作为银行经理的闺蜜,还给我们提供了一项建议,最好是购买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这个保险能在抵押的房产出现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失时,承担损失,此外要是贷款人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或是伤残的时候,保险公司也将承担剩余的还贷责任。以防万一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