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农民融资难、贷款担保难问题,今年6月,吉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明确在梨树县开展试点,参与试点的金融机构为农业银行、农信社、吉林银行3家。截至目前,3家金融机构目前已在梨树县发放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580笔、金额达1750万元。
根据吉林省试点实施细则规定,农户首先向3家试点金融机构提出贷款需求,由试点金融机构派员调查,对同意办理的贷款,要求农户与梨树县物权融资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未来一定年限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物权公司。农户持土地经营权证书等资料到乡镇经管站办理质押登记,金融机构取得经管站开具的登记证明后,与农户签订借款合同,然后到物权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后发放贷款。如贷款到期后农户无法偿还,在3个月内由物权公司对外发包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所得款项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如发包不成功,由物权公司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