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召开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予以调整。其中包括异地购房可动用本地公积金还贷,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至60万元。
近期广东省内公积金互贷的城市增加到了9个。而近几年除了珠三角,还有长株潭、沈阳等8市、北京和秦皇岛加入到公积金异地互贷的行列。
原本仅限于辖区内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近年出现松动迹象。2008年7月,辽宁省鞍山、抚顺等7城市与沈阳签订异地贷款协议。2009年4月3日,广东省广州、珠海、佛山等8个珠三角城市共同签署了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同年4月15日,北京市更是出台了北京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使用正在从双向互贷(辽宁7城市与沈阳)转为多向互贷(珠三角8城市),从省内互贷发展到省际互贷。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表示,一般来讲,公积金的异地互贷主要是在本省内或一定区域内,其主要作用还是为了刺激本区域内自住刚需入市购房,在当前市场处于“不快不慢,不温不火”的阶段,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刺激市场成交量的稳定和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