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现民间借贷公证业务
2012-10-30
民间借贷一直以放款快、门槛低,受到一些急用钱的中小企业追捧,但又因风险大遭到出借人的质疑,也容易陷入高利贷的陷阱。从南京石城公证处获悉,该公证处正酝酿开展民间借贷公证业务。
据了解,很多民间借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人拿着借条到法院起诉或仲裁委申请仲裁,但由于提供不出具体的银行流水明细,无法交代款项来源情况,不能排除高利贷的嫌疑,法院和仲裁委都可以不受理,出借人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
石城公证处主任刘庆宁介绍,曾有不少出借人拿着借条想到公证处做公证,但考虑到民间借贷风险较大,公证处又缺乏相关业务经验,往往将出借人拒之门外。近期,他们去常州等公证处对民间借贷公证业务进行了考察,打算在南京也开展此项业务,预防风险,规范民间借贷业务。据了解,出借人拿着公证书,在发生债务纠纷后,可以不通过诉讼就进入执行程序。
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申请民间借贷公证业务的当事人需具备两个条件,借条上的资金数需提供与其相对应的资金款项来源,如银行流水等;此外,借款人需要提供房产等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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