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来,被许多企业和地方政府视为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的互保贷款,很可能不是经验,而是炸弹。
温州作为我国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互保贷款成为当地非常普遍的一种融资方式。然而这种看似既方便又快捷的贷款方式,如今却因为整个担保过程过于随意而陷入了极大的困境之中,就连一些本来很具发展潜力的好企业也因此受到拖累:不仅得不到银行贷款,还要替担保对象背负巨额债务。
据央视报道,温州中光科技是一家从事光通信器材生产的企业,因成长性好,此前获得银行贷款一直比较容易。2011年该公司一共获得银行贷款1.97亿元,而且银行还同意,今年将贷款额度增加到3.5亿至5亿元。然而,最终银行不但没有追加贷款,反而还减少了1个亿。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去年下半年温州的一家企业找到这家企业,提出以互相担保的方式从银行贷款,这家企业考虑到自己企业需要贷款时也能得到对方的担保,就在担保协议上签了字。然而没想到,后来那家企业的资金链出了问题,这家企业自然也因为给人担保受到牵连。
这样的事例在温州等地大量存在。它促使我们严肃地思考互保贷款的利弊问题。
在欧美典型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贷款问题是企业和银行的个体问题,政府不参与。但是我国政府部门介入经济运行的程度比较深,期望利用“集体”的信用,帮助那些有发展前景却得不到贷款的小微企业解决贷款难。但是有个问题:政府凭什么断定某困难小微企业有发展前景?政府的依据主要是听小微企业汇报,更负责一点的再辅以政府部门的简单考察。但申请帮助的小微企业哪一个不声称自己的产品有很大前途?政府的热心撮合是以银行“眼拙”、政府“独具慧眼”为先决条件的。而利害攸关方银行“眼拙”,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政府却“独具慧眼”,是讲不通的。
互保贷款不能消灭风险,只能转嫁风险、累积风险,并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在进行互保贷款之前,相关方要想清楚。
担保企业要充分知晓和估量替别人担保的风险。政府要慎当“好人”,慎打包票。如果因为政府的慷慨允诺,诱使优势企业担保和银行不合理放贷,将来很可能惹上一身麻烦。银行要坚守业务规范。不管政府如何劝导、拍胸脯,银行都要有一定之规。银行对风险的考察和感受,要比政府深入得多。
互保贷款毕竟解了一部分小微企业的燃眉之急,有一定现实意义。惟一需要注意的是,各方都不能作出超出自身能力的承诺和行为———尤其是政府,牵线搭桥可以,但是否愿意必须由嫁娶双方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