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在新宁县白沙镇种植优质葡萄的县木材站下岗工人陈南忠先后将销售款近20万元存入了县信用社营业部。他说,没有县里的创业贷款,他不可能办成葡萄园。至10月23日,新宁县先后发放创业贷款5610万元,帮助400多名失业人员再就业,支持了310名大学毕业生创办实体,支持500多名返乡农民工回乡办企业、从事种植业。
创业贷款的对象是在法定年龄内,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愿望,符合创业贷款条件持《失业登记证》人员、城镇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及部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贷款每人5万元,期限2年,政府财政按季贴息。贷款流程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向县担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对申请人创业贷款资格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推荐给担保中心,担保中心再评审其创业项目后推荐给县信用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