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的石宗奇先生2013年12月贷款买了辆小货车。8月14日,因未按时还款,车辆被河南亿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拖走。在车辆余款仅剩1.2万多元的情况下,汽车销售公司索要天价拖车费等费用5万多元。感到不合理的石先生向媒体求助维权,没想到对方得知其向媒体求助维权,“叫记者来再加一万”。
余款仅剩1.2万元,违约金要5万多元
“以后把我脸砍烂我都不贷款买车了。”8月17日上午,石宗奇懊悔不已。
石宗奇说,2013年,他和朋友一起带了8万多元去4S店买车,本来想全款买一个便宜点的车。售车员告诉他,现在谁还全款买车啊,还不如贷款,剩下的钱能做很多事。石宗奇听从建议先付4万元,剩下的10万多贷款,买了一辆小货车。
“当时我去担保这车的公司去签合同,这家公司位于黄河路姚寨街东南角的天一大厦十一楼,工作人员拿出一沓厚厚的合同,让我签字。我当时提出想看看合同,工作人员说,全省买车担保都是一样的合同,不用看,和国家银行打交道不会有错的。签完合同,对方把合同收了,没有给我。”
随后,车辆也一直没出什么问题。但最近这一次,石宗奇没有及时还款。“余款就剩1.2万元了,心里没有压力了,反而把还款的事忘了。”石宗奇说。
8月15号,石宗奇发现车不见了,接着就收到了河南亿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此业务的邹博经理的短信,称“石宗奇贷款购买的车辆因为存在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现已被收回,请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公司人员联系解决。否则,公司有权将贷款车辆另行处置,处置所得不足部分,公司将对车辆贷款人保留继续追偿权”。
接到短信,石宗奇16日上午,就急急赶到了河南亿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找到了邹博经理。邹博出示给他一张“清收车辆款项结算表”,上有合同违约金,实现债仅费等共60240元。经过半天的商谈,最后邹博对石说,他可以申请经理,给他免去一万余元,石先生只要交了5万元,就可以把车提走了。
找记者维权,违约金再加一万
石宗奇说,自己的这辆货车跑了三年,现在市场上出售也就值6万元左右。
“我自己违约,是我的不对,银行根据规定,算算我该支付多少违约金,我都一分不少地支付。但是,现在我只剩1.2万欠款,他们却天价问我要罚款。”
8月17日上午,石宗奇向媒体求助。记者与邹博电话联系,了解情况。
上午10时许,在邹博办公室,邹博对再次来商谈的石宗奇说,“你找记者来处理这事,说好的5万元不中了,再加1万,还是交6万元才能提车。”
11时许,在邹博办公室,邹博解释为何记者帮助维权后增加的一万元的违约金:“昨天我对石宗奇说的给5万元可提走车,是我向领导申请,希望给他减一万元。但是,领导上午一听他找了记者,说这一万元不减了,再加上,还是原来的6万元(才能提车)。”
银行称双方都该退让
17日下午,郑州市未来路与纬四路交叉口的中国工商银行郑州未来支行,河南亿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正是与这个银行合作的。营业大厅里,一位工作人员得知贷款买车的情况时介绍,因为担保公司向违约的买车人索要的费用太高,常有人来向银行投诉。
该支行市场营销部一位相关负责人听了石宗奇的介绍说:“我们放贷给买车的人,而亿达公司是担保单位,每笔该给的贷款到期时,钱是先从亿达公司账号上汇到银行的账户上的。他们多给我们银行一分钱我们也不会要。而买车人也应在承诺的时间内,把钱汇到担保公司指定的账号上。”
这名工作人员说:“贷款买车人违约在先,是他的不对,而担保公司要的违约金拖车费方面,可能与贷款人想的不一样。希望双方都能退让一下,相互协商解决问题。”随后,这名工作人员联系了河南亿达汽车销售公司的总经理,表达了希望双方坐下协商的意愿。
石宗奇依约与河南亿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再次协商。
8月17日下午17时55分,石宗奇与对方协商后,付了3.8万违约金,已经将车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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