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合同要素变更和调整
简介
(一)贷款期限变更。指借贷双方和原合同其他当事人同意延长或缩短原合同约定贷款期限的方式。
(二)还款方式变更。指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由于收入水平变化或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借款人还贷能力变化,借贷双方和原合同其他当事人同意改变原合同约定还款方式的行为。
(三)抵押物变更。指因借款人调换房屋、房屋价值变化等原因,借贷双方和原合同的其他当事人同意更换或增加抵押物的行为。
以上种类变更,可同时申请一种或多种。
服务特色
为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提供全面服务,满足您个人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后的贷款需求,保证您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您供款的压力,为您提供贴心、周到、便利的银行信贷服务。
申请条件
(一)在工商银行已经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二)至申请日没有已到期尚未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
(三)借款人必须有履行合同变更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合同变更时必须征得合同其他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且原合同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同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或新设定的符合银行规定的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
(五)变更还款方式的,原剩余贷款期限须在1年(含)以上,且变更后的还款方式须符合我行的统一规定;
(六)工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应提供的资料
(一)原《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二)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和职业证明;
(三)原合同其他当事人同意合同变更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承诺;
(四)抵押物存在共有产权人的,需要出具同意合同变更后继续抵押的证明文件;
(五)如贷款处于保证阶段的,保证人须出具同意变更后继续担保的证明文件;
(六)工商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操作指南
(一)提出申请。您可向原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填写书面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签订合同。您在接到工行核准通知后,签订相应合同变更协议,并视情况办理公证、保险和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三)按期还款。按合同变更后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四)贷款结清。与一手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指南中结清规定相同。
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中国工商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