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首套房最多贷款60万元,不用和缴存余额挂钩。”针对网上流传的说法,大河报记者昨天联系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他表示,郑州已经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不用和缴存余额挂钩。
最高贷六十万元需满足三个条件
A.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
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B.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
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C.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家庭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近6期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之和(含其他管理机构缴存基数)。
新政实施后,中介喊他重新签约
“9月5日,我买了一套位于郑州市东三街的老房子,用的公积金贷款。我是首套房,但当时公积金贷款还得和缴存余额挂钩,我和爱人缴存公积金时间都不长,额度不高,按照计算公式,只能贷款43万左右。”郑州市民赵先生说,9月19日,中介急急忙忙给他打电话,说公积金贷款政策变了,让他赶紧重新签合同。
赵先生很不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咋变化了?重新签约对他有没有好处?
与此同时,网上也在流传:“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首套房最多贷款60万元,不用和缴存余额挂钩。”
针对这一说法,大河报记者昨天联系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
他说,根据郑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金额同时按三个条件核定,一是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二是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三是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据介绍,这项通知是9月18日开始执行的,故9月18日之后,在郑州购买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不用和缴存余额挂钩。但是二套房贷款额度要和缴存余额挂钩。
按新政,具体贷款金额按三个条件核定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从9月1日起,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作了一些调整。按照新的政策,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其具体贷款金额同时按三个条件确定:
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
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2.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
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3.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家庭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近6期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之和(含其他管理机构缴存基数)。
“新的贷款政策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高,缴存时间较长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没有影响,仍可最高贷到60万元,但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缴存时间较短的借款人,则在贷款额度上会受到一定限制。”他说,如果某夫妻虽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但缴存账户合计余额只有2000元,且借款人缴存时间也不足1年,那么最多可申请到15万元贷款,如果贷前6个月内又将仅有的2000元住房公积金提取了,缴存账户余额为零,那么他将暂时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